Sunday, April 15th, 2007
问题解决了,故事告一段落。
该原谅的,都原谅了。
雨过天晴。
没事了。
年少情,加油吧。多多改善,才会进步。还是那句,加油吧。
简直岂有此理.
在06年12月的一场生活营里,曾经订购了作为纪念的CD,里头记录了3天2夜的生活过程,结果,至今,07年4月中旬了,就连信封的影子都没看到.
重点是,付了2 set CD 的价钱,原以为一张没收到,想必还有第二张吧,因为两次都是不同时间填写的,没想到,结果竟然是如此的.
第二set原是帮朋友订购,或者说是订购了送给其中一个团员的,当然,最后啥都没收到.
再来,跟里头执委兼朋友提起,这位捍卫其社团的执委答应会在短时间补寄,但,还是没有.而且答应不下3次了.
这种承诺,算什么?
接着,有个女执委传了信息过来,竟然又推卸责任,反过来怀疑我,究竟有没有付钱订购,因为名单上找不到我的名.
这次, 真的让人感到极度失望.
我没有办法阻止极度厌恶的想法在脑海中飘散.
很失望.算了.
当然,最后,这位大姐啊,还是答应会补寄过来,而再次跟我要了地址,但,已经是第三次了.
我在等.
可是,只允许再等一星期.过后,休想我会再原谅.
抱歉,攻击了年少情. 只是,我不吐不快.